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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租客承租半年突然搬离 14次出境追回还款

※发布时间:2017-6-18 16:50:58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二房东张女士将房屋出租给外国友人马丁经营餐厅办公,不料其在承租了半年后突然搬离,要求解除合同。然而面对普陀区法院的判决,马丁玩消失逃避,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自2010年8月1日起,张女士承租莫干山某号130平方米房屋作为工作室使用,2012年7月31日合同期满后,虽未办理续签手续,但房东同意张女士继续使用,并于2013年2月27日,就继续租赁该房屋补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

  之后,张女士又与在上海经营餐饮的外国男子马丁达成协议,于2012年8月20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其原本承租的莫干山房屋转租给马丁经营的餐饮公司办公使用,租期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2013年4月马丁本应支付第二季度房租时,却仅支付了租金人民币2万元。同年7月25日,张女士到莫干山房屋催讨租金时,却发现马丁正在搬离,并称不再继续租借,要求解除合同。

  张女士和马丁协商不成后,为降低损失只好重新收回房屋并维修恢复马丁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的改建,产生修缮费用1.3万元。

  2013年11月25日,普陀区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张女士同马丁签订的租赁合同,判决张女士退还马丁金1.5万元、判决马丁经营的餐饮公司赔偿拖欠张女士的租金人民币3.75万元、违约金人民币1.5万元、房屋修缮费用13504.50元,共计人民币66004.5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然而等来了胜诉的张女士,却迟迟等不到判决的履行。于是她再次向普陀区法院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接到执行通知后,仍,且其经营的餐饮公司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执行调查了解,马丁为丹麦国籍,遂即对其作出出境决定书。

  但被采取出境强制执行措施后,马丁还试图跑去、广州等口岸出境,均被早有准备的执行拦截在中国境内。面对狡猾的老赖,执行从2014年1月29日开始,每隔三个月就对马丁更新一次边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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